近年来,省司法厅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服务型机关建设相结合,把志愿服务作为培养服务型队伍、打造服务型机关的有效载体,服务型机关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志愿者服务活动,组建“河南省司法厅志愿者服务总队”,34个直属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志愿者组织机构。编写了《志愿者培训教程》,定期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目前,总队下属34个大队,注册志愿者8779人。我们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了“司法厅十大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印制了《河南省司法厅志愿者公益服务手册》,制作了专属的队旗、队徽、队服,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河南司法行政志愿服务品牌。
二是紧抓形式创新,推进志愿服务多元化发展。近年来,我们不断拓展志愿服务活动领域,极大地促进了志愿服务多元化建设。以“微善修身 让爱传递”为活动宗旨,以法律服务为重点,以爱心助老、爱心助幼、爱心助残、爱心助困、爱心助学、人民调解、生态环保、法律帮扶、文明交通、安置帮教等十项志愿者活动为基础,使志愿服务活动呈现全方位、多元化发展。
三是抓好业务结合,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建设。我们认识到,志愿服务活动不能一阵风,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依托业务职能开展志愿服务,使志愿服务常态化。与普法相结合,开展“送法进校园,解惑促成长”,“送法进企业,维权我来帮”等主题志愿活动;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定期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帮扶。
四是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志愿服务民生化方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将志愿服务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完善服务流程,增强服务功能,力求将志愿服务融入教育实践活动。目前,全省共有1083家政府机构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4个市组建了市政府律师顾问团。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提升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的为民意识和服务理念,不断促进机关服务机能的健全,为我厅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