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9日晚上,梁园区中州办事处一村民陈某在外忙了一天,与妻子说话都感到疲累,当聊到挣钱难挣钱少时,妻子不知道为啥突然生起气来,两人吵了起来,陈某扬起手要打,其妻子一气扭头就往外跑,陈某也没理会。然而半夜过去了,妻子还没回来,打手机无法联系,陈某感觉不妙,赶紧喊人一起去找,找到天亮才在村子南地的水井里发现妻子的遗体。想到妻子家人肯定会来闹事,陈某内心产生极大的恐惧,撇下弱小儿女一逃了之。四年多来,陈某到郑州、浙江、广东等地打工,不敢回家;一双儿女落在家中无人照料,令人怜惜,看到这种情况,陈某妻家人也于心不忍,提出只要陈某诚心认错、回家好好照顾孩子,妻家人也就不再追究。2012年9月,陈某在双方村领导的协调下,备厚礼到妻家认罚,得到谅解。
陈某静下心后,想起2005年交570元为妻子办的康宁定期保险,遂于9月26日到中国人寿梁园支公司索赔。该公司经过核实,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当即作出理赔决定,给付保险理赔金30000元,免交后续保险费9690元,保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