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
2019-12-11 09:42
12月4日,虞城县政法委、县法学会、公检法司等26个单位,在县木兰文化广场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在木兰文化广场设主会场、各乡镇设分会场,以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形式向广大群众“零距离”宣传宪法知识。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法律服务便民手册》《法律法规小知识》《公民安全知识读本》等书籍7000余本、宣传单1万余份、宣传册2万余份,展出宪法及专业法宣传展板200余块,发放宣传挂历、宣传袋等普法宣传品1200余件,现场法律咨询近100人次,悬挂横幅100余条。有效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
编辑: 马信志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