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六月起 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 执法处罚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宣传引导
记者 王冰 通讯员 王宝玉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0-05-28 01:13
五月二十七日,一名交警在文化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为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王宝玉 摄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6月1日起,我市交警将加大“一盔一带”劝导查纠活动力度,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今年4月开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开展。一个多月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这次活动的目的,旨在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
市公安机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交警部门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