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工作人员在向群众介绍2012年新农合新政策。 本报记者 石 松 摄
2012年的新农合政策于上月出台,与2011年的政策相比,2012年新农合政策分别提高了筹资金额和补偿比例,取消了分段补偿,同时提高了重大疾病的保证水平……可以说,我市参合农民将从2012年的新农合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提高:封顶线达15万元,报销比例最高90%
统观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各种数字的提高。“相比于2011年的方案,2012年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在筹资和补偿政策上都有了明显变化,具体来讲就是农民需要交的钱多了,但是同时参合农民享受的实惠也更多了。”商丘市新农合技术指导组副组长王学杰说。
2012年度,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从2011年的人均200元提高到250元,农民自筹资金由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50元。总计达到每人300元。随着各级财政补偿和农民自筹资金的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也大幅上升。
“2011年我市有5人享受到当年最高10万元的住院报销封顶线,2012年,这个封顶线将会进一步提高至15万元,这将很大程度减轻农民看大病的负担。”王学杰介绍说,同时,参合农民在各级医疗机构看病也将享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如在乡级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高达90%,县级医疗机构为75%。“与此相比,市级和省级医疗机构的报销为70%、65%。”王学杰解释说,省市两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不仅低于县乡,而且其起付线也相对较高,“如省级起付线到2000元,而报销比例为65%,这样做的目的是引导农民就近就医。”
调整:取消分段补偿机构
2012年新农合补偿政策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取消了分段补偿,“2011年,各级医疗机构都执行分段补偿,参合农民在不同的缴费区间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王学杰说,这样做是受到当年筹资水平的限制。2012年取消分段补偿,参合农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将享受同样的补偿比例,“这样不仅便于操作,参合农民也会更加明白。”
具体来讲,在乡级卫生院就诊,参合农民在缴纳100元的起付金后,剩下的就诊费用将统一享受90%的补偿比例。而在2011年,则是就诊费用大于100元,低于等于500元享受50%的补偿比例,而最高的大于1500元就诊费也仅享受80%的补偿比例。在市级医疗机构,大于2万元的就诊费用才能享受到70%的补偿比例。
据了解,县乡级统筹由地方卫生部门进行协调,其执行时间将早于省市级统筹。从昨天起,参合农民在县乡医疗机构就诊已可享受到新的补偿标准。
增强:新增对重大疾病的保障办法
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病人来说,新的新农合补助政策将对他们进行特别的照顾。王学杰说,2012年1月1日后,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10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比如,一农民患病,在市级一家三级医院花了61000元,如所花费用均符合新农合政策,那么,他出院时,可报销:(61000-1000)×80%=48000元。这将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另一方面,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
此外,新补偿方案再次提高了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