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享有的权利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5-12-15 08:43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应先向医疗机构交纳临床用血所需费用,然后凭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发票、无偿献血证、身份证(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需凭户口簿或者有效证明)到原采血机构,按上述规定报销用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