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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国诚寄卖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债权登记公告
2022-06-27 00:52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商丘国诚寄卖有限公司2015年2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经梁园区法院于2017年5月刑事判决、2021年11月再审刑事判决已生效,现已司法审结。

为维护广大集资参与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商丘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商丘国诚寄卖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和确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本次核查登记范围仅限参与商丘国诚寄卖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所涉及集资的集资参与者。

二、登记时间

1.自2022年6月27日—2022年9月30日工作日内开展登记。

2.周一至周五,上年8:30—11:30,下午3:00—6:00。

三、登记地点

商丘市梁园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梁园区八一西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亿龙工业园院内2楼)

电话:0370-2689818

四、登记须携带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原件。

2.集资参与人签订的“集资合同、收款收据、担保函”等所有能证明参与集资的相关资料原件。

3.支付集资款的转账明细(支付集资款时使用的银行卡和复印件,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支付第一笔集资款的当月1日起至今,勾画出支付本金的交易记录),以现金方式支付投资款的,请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支取现金的银行凭证等)

4.集资参与人本人的中原银行卡(一类卡)。

5.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1式2份。

五、登记要求

1.原则上集资参与人须本人到场登记,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现场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登记(代理人需提供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原件1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资参与人与代理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集资参与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及复印件1份、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承人有遗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生效裁判的,应提供公证书或裁判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被登记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料等手续不全或因个人原因影响登记工作的,责任自负。

4.如有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进行登记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记的,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要求参与登记人员携带手续齐全,否则不予登记。登记现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参与登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扫码、登记行程信息,登记时严格落实间隔1米防控要求。以上要求登记人自觉遵守否则不予接待。

梁园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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