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08-17 02:23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统一安排部署,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即日起对我市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为:
(一)各级人民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
(二)社会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qrdzfjcz@163.com,电话:0370-3288008。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