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品”主题宣传采访活动之柘城县人民检察院“两项监督”篇

打好“组合拳” 按下“快进键”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尚林杰 乔于振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21-01-22 02:26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着重加强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专项立案监督,制定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办法,检察长带头定期走访,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全国人大代表、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宋静(右二)接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到企业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情况,对该院提高企业维权意识,挖掘更多的立案监督线索点赞。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东晓(右三)部署“两项监督”工作。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监督的公开公平公正。

  

柘城县20多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就检察院如何加强“两项监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平台等途径发现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职能。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来信、来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两项监督”问题及线索。

核心提示

“两项监督”是检察工作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2020年以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把“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实效。2020年,该院共监督立案9件10人,其中有罪判决6件7 人;监督撤案10件10人,纠正率达100%。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认为:“‘两项监督’是重要的检察监督职能,同时,也是个难题。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从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升监督案件质量、提高立案监督品质三个方面下功夫,秉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司法理念,打好‘组合拳’、按下‘快进键’,着力破解‘两项监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 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上下功夫

“中佰超市职工的拖欠工资已全部补发到位,我代表79名员工向检察院表示感谢。”去年5月初,柘城县人社局副局长冯峰在电话中,激动地对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业争说。

时间回到2020年1月份,该院在审查逮捕发生在中佰超市的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卷宗材料中有员工反映超市好几个月没发工资,多次讨要未果。办案人员及时与县人社局联系,了解到该超市因经营不善,拖欠工工资24万余元,县人社局下发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仍拒不支付,该院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最终,中佰超市的法人代表王某某和股东罗某某各获刑六个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两项监督”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就是线索难查的问题。为此,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紧盯关键环节,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三个方面”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为抓手,深挖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是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重要来源。该院副检察长姜志领时常这样要求办案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四查四看”,即查嫌疑人犯罪事实,看有无漏罪漏犯;查同案人处理情况,看公安机关有无降格处理情况;查涉案财物处理情况,看有无掩饰隐瞒的犯罪事实;查作案后外逃情况,看有无包庇、窝赃等犯罪行为。

去年1月份,该院在审查中佰超市的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该超市拖欠79名员工工资24万余元的问题,遂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中佰超市法人代表王某某、股东罗某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二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以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细查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早在2018年,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就成立了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在柘城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挑选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作为联络员派驻县公安局,对公安机关日常办案加强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去年5月份,公安机关在办理路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公安机关认为路某某行为有明确的伤害对象,造成二人轻微伤,对路某某以一般违法行为作治安处罚。派驻检察官审查该案时,认为路某某酒后滋事只因为被害人挡住其行车道,就纠集他人对受害人进行殴打,造成交通堵塞、众人围观,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意见,最终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发掘立案监督件线索。

在该院建议和主导下,由该院牵头,重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县16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端口接入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及立案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通过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录入案件、日常备案审查、定期召开联席会、重点案件调阅卷宗、不定期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或涉嫌犯罪案件,有效遏制行政执法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

去年以来,该院对录入平台的171起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动态监督,共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3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合的有效使用,为发现案件线索奠定了基础。

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在提升监督案件质量上下功夫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类案质量提升,能够引领司法工作进步、社会进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该院完善办案机制,把好案件质量关,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从“三个方面”当好案件质量“质检员”。

严格立案监督案件启动条件。该院严格落实省院《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启动立案监督的条件,规范办案,从源头上提升立案监督案件质量。对自行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在收到移送案件7日内没有立案、又没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的,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去年5月份,该县农业农村局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嫌疑人宋某某在该县安平镇三官庙村生产农药,无三证,应为非法生产劣质农药,且涉案金额20余万元。该院通过“两法平台”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此案后,公安机关没在法定期限内立案,也没向该院说明情况。该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使此案得以顺利诉讼。

严格立案监督案件审批程序。他们从严把握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批程序,对于发现的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严格实行“五层把关”,即通过变更承办人复查、部门负责人阅卷复核、部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主管检察长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决定是否监督立案。

该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铸就一块块公平正义的墙砖。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同时,他们严格立案监督标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监督立案效果不佳的,慎用立案监督,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该院把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作为提升立案监督质量的有效途径,把立案监督案件全部纳入提前介入范围。对公安机关做到“四查询”,即查询公安机关受案后的分案情况,查询公安机关受案后的侦查措施,查询公安机关适用的强制措施,查询公安机关结案情况。对自身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案件的诉讼环节,明确案件诉讼缓慢的原因,明确推进案件的具体责任人,明确诉出案件的具体时间节点。对法院做到“四到位”,即协调法院及时立案到位,和法院就案情及时沟通到位,督促法院及时开庭到位,开庭后及时拿到判决到位。通过全程跟踪监督,有效解决了立案监督案件久侦不结、诉讼缓慢的难题,确保了立案监督案件立得了、诉得出、判得了。

该院去年监督的9起案件,有6起已拿到法院判决,其余3起案件正在顺利诉讼。

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 在提高立案监督品质上下功夫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变被动地“等米下锅”为主动地“找米下锅”,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立案监督实效。办案检察官进一步提高对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认识,树立积极作为、有所作为的执法理念,从根本上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从“三个方面”在提高立案监督品质上下功夫。

以立案监督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该院着重加强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专项立案监督,制定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办法,检察长带头,班子成员建立各自的定点联系企业,定期走访,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该院找准监督重点,积极开展六个专项活动,重点加强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立案监督。和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办法,采取深入重点企业走访、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动态监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形式,深挖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去年4月份,该院到中盛药业走访时,了解到县市场监管局正在办理一起以民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销售的案件,干警及时调阅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卷宗,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冒名中盛药业往南方销售伪劣口罩,涉案金额23万余元。该院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效果。

“你们的立案监督工作及时打击了伪劣产品,净化了口罩市场,保护了我们产品的销路。”去年8月25日,该院检察官再次到中盛药业调研时,负责人姬星宇对他们说。

以立案监督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工作。为让立案监督工作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利器,该院办案人员通过大量走访、座谈和搜集资料等细致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县150多家企业的注册商标364个、申报专利697项、注册版权21项。为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该院与县知识产权局、县工商联和企业家代表达成四项共识:即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法律素养;依托“两法平台”建立联防联动机制;行政司法信息互通,形成打击合力。

去年7月份,该院联合县知识产权局在开展“加强立案监督,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活动中,发现柘城县济慈念佛堂陈某某大搞迷信活动,非法经营盗版光碟14294张,已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该院对此案依法进行立案监督,此案得以顺利诉讼。该案的办理得到群众的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立案监督保护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压倒一切。该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通过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及时发现立案监督案件。

去年3月份,该院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第二高级中学附近推贩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时,抽检样品中有9个推贩不合格。录入“两法平台”后,发现有两起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涉嫌犯罪,两起案件均达到立案标准。监督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

与此同时,该院连续办理多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院党组向县政府发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书,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整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多部门力量,开展一场旨在加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监督立案2起,2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震慑了犯罪,遏制了全县食品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从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到强化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监督,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破解立案监督难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民企发展,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

“一名优秀的检察官,通过办案洞悉社会治理中所隐藏的不完善之处及广大群众的迫切诉求,并及时作出反馈,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此乃司法办案的社会学意义。”柘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文涛这样高度评价该县人民检察院的“两项监督”工作。

采访中,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东晓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组织精细化、专题化、联动化的“两项监督”,推进此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她表示:“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明确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品质,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提供检察品牌,为平安柘城、法治柘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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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一品”主题宣传采访活动之柘城县人民检察院“两项监督”篇
打好“组合拳” 按下“快进键”
2021-01-22 02:26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尚林杰 乔于振   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要评论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着重加强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专项立案监督,制定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办法,检察长带头定期走访,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全国人大代表、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宋静(右二)接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到企业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情况,对该院提高企业维权意识,挖掘更多的立案监督线索点赞。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东晓(右三)部署“两项监督”工作。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监督的公开公平公正。

  

柘城县20多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就检察院如何加强“两项监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平台等途径发现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职能。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来信、来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两项监督”问题及线索。

核心提示

“两项监督”是检察工作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2020年以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把“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形成监督合力,凸显监督实效。2020年,该院共监督立案9件10人,其中有罪判决6件7 人;监督撤案10件10人,纠正率达100%。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认为:“‘两项监督’是重要的检察监督职能,同时,也是个难题。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从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升监督案件质量、提高立案监督品质三个方面下功夫,秉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司法理念,打好‘组合拳’、按下‘快进键’,着力破解‘两项监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 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上下功夫

“中佰超市职工的拖欠工资已全部补发到位,我代表79名员工向检察院表示感谢。”去年5月初,柘城县人社局副局长冯峰在电话中,激动地对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业争说。

时间回到2020年1月份,该院在审查逮捕发生在中佰超市的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卷宗材料中有员工反映超市好几个月没发工资,多次讨要未果。办案人员及时与县人社局联系,了解到该超市因经营不善,拖欠工工资24万余元,县人社局下发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仍拒不支付,该院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最终,中佰超市的法人代表王某某和股东罗某某各获刑六个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两项监督”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就是线索难查的问题。为此,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紧盯关键环节,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三个方面”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为抓手,深挖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是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重要来源。该院副检察长姜志领时常这样要求办案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四查四看”,即查嫌疑人犯罪事实,看有无漏罪漏犯;查同案人处理情况,看公安机关有无降格处理情况;查涉案财物处理情况,看有无掩饰隐瞒的犯罪事实;查作案后外逃情况,看有无包庇、窝赃等犯罪行为。

去年1月份,该院在审查中佰超市的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该超市拖欠79名员工工资24万余元的问题,遂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中佰超市法人代表王某某、股东罗某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二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以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细查立案监督案件线索。

早在2018年,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就成立了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在柘城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挑选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作为联络员派驻县公安局,对公安机关日常办案加强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去年5月份,公安机关在办理路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公安机关认为路某某行为有明确的伤害对象,造成二人轻微伤,对路某某以一般违法行为作治安处罚。派驻检察官审查该案时,认为路某某酒后滋事只因为被害人挡住其行车道,就纠集他人对受害人进行殴打,造成交通堵塞、众人围观,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意见,最终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发掘立案监督件线索。

在该院建议和主导下,由该院牵头,重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县16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端口接入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及立案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通过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录入案件、日常备案审查、定期召开联席会、重点案件调阅卷宗、不定期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或涉嫌犯罪案件,有效遏制行政执法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

去年以来,该院对录入平台的171起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动态监督,共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3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合的有效使用,为发现案件线索奠定了基础。

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在提升监督案件质量上下功夫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类案质量提升,能够引领司法工作进步、社会进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该院完善办案机制,把好案件质量关,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从“三个方面”当好案件质量“质检员”。

严格立案监督案件启动条件。该院严格落实省院《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启动立案监督的条件,规范办案,从源头上提升立案监督案件质量。对自行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在收到移送案件7日内没有立案、又没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的,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去年5月份,该县农业农村局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嫌疑人宋某某在该县安平镇三官庙村生产农药,无三证,应为非法生产劣质农药,且涉案金额20余万元。该院通过“两法平台”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此案后,公安机关没在法定期限内立案,也没向该院说明情况。该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使此案得以顺利诉讼。

严格立案监督案件审批程序。他们从严把握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批程序,对于发现的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严格实行“五层把关”,即通过变更承办人复查、部门负责人阅卷复核、部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主管检察长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决定是否监督立案。

该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铸就一块块公平正义的墙砖。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同时,他们严格立案监督标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监督立案效果不佳的,慎用立案监督,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该院把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作为提升立案监督质量的有效途径,把立案监督案件全部纳入提前介入范围。对公安机关做到“四查询”,即查询公安机关受案后的分案情况,查询公安机关受案后的侦查措施,查询公安机关适用的强制措施,查询公安机关结案情况。对自身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案件的诉讼环节,明确案件诉讼缓慢的原因,明确推进案件的具体责任人,明确诉出案件的具体时间节点。对法院做到“四到位”,即协调法院及时立案到位,和法院就案情及时沟通到位,督促法院及时开庭到位,开庭后及时拿到判决到位。通过全程跟踪监督,有效解决了立案监督案件久侦不结、诉讼缓慢的难题,确保了立案监督案件立得了、诉得出、判得了。

该院去年监督的9起案件,有6起已拿到法院判决,其余3起案件正在顺利诉讼。

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 在提高立案监督品质上下功夫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变被动地“等米下锅”为主动地“找米下锅”,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立案监督实效。办案检察官进一步提高对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认识,树立积极作为、有所作为的执法理念,从根本上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从“三个方面”在提高立案监督品质上下功夫。

以立案监督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该院着重加强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专项立案监督,制定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办法,检察长带头,班子成员建立各自的定点联系企业,定期走访,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该院找准监督重点,积极开展六个专项活动,重点加强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立案监督。和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办法,采取深入重点企业走访、利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动态监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形式,深挖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去年4月份,该院到中盛药业走访时,了解到县市场监管局正在办理一起以民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销售的案件,干警及时调阅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卷宗,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冒名中盛药业往南方销售伪劣口罩,涉案金额23万余元。该院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效果。

“你们的立案监督工作及时打击了伪劣产品,净化了口罩市场,保护了我们产品的销路。”去年8月25日,该院检察官再次到中盛药业调研时,负责人姬星宇对他们说。

以立案监督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工作。为让立案监督工作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利器,该院办案人员通过大量走访、座谈和搜集资料等细致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县150多家企业的注册商标364个、申报专利697项、注册版权21项。为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该院与县知识产权局、县工商联和企业家代表达成四项共识:即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法律素养;依托“两法平台”建立联防联动机制;行政司法信息互通,形成打击合力。

去年7月份,该院联合县知识产权局在开展“加强立案监督,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活动中,发现柘城县济慈念佛堂陈某某大搞迷信活动,非法经营盗版光碟14294张,已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该院对此案依法进行立案监督,此案得以顺利诉讼。该案的办理得到群众的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立案监督保护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压倒一切。该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通过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及时发现立案监督案件。

去年3月份,该院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第二高级中学附近推贩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时,抽检样品中有9个推贩不合格。录入“两法平台”后,发现有两起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涉嫌犯罪,两起案件均达到立案标准。监督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

与此同时,该院连续办理多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院党组向县政府发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检察建议书,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整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多部门力量,开展一场旨在加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监督立案2起,2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震慑了犯罪,遏制了全县食品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从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到强化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监督,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破解立案监督难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民企发展,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

“一名优秀的检察官,通过办案洞悉社会治理中所隐藏的不完善之处及广大群众的迫切诉求,并及时作出反馈,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此乃司法办案的社会学意义。”柘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文涛这样高度评价该县人民检察院的“两项监督”工作。

采访中,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东晓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组织精细化、专题化、联动化的“两项监督”,推进此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她表示:“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明确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品质,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提供检察品牌,为平安柘城、法治柘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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