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8-02-07 06:48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春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
2月11日(星期日)上班,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