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德耍酒疯寻衅滋事被判刑
李若源 卢文彬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6-10-31 07:58
商丘网讯 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10月6日22时许,石某酒后骑着电动车返家,途经睢阳区古宋办事处曹吴庄村北面公路上时,遇被害人张某的越野车从此路过。石某认为自己为躲避张某车辆而摔倒在地没得到张某道歉,追随、辱骂并拍打车门把张某车辆拦停。撕扯过程中,张某右腿膝盖关节受伤,经鉴定右侧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右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右膝关节外侧半月板断裂构成轻伤二级。2015年10月29日,石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其犯罪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能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可认定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