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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倡导“静音广场舞”
夏季21时前结束 音量不超85分贝
2022-08-10 04:28   记者 刁志远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近年来, “广场舞、健步走”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但其“扰民”问题也备受诘责。近日,省体育局发布 “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的倡议,邀请广大喜爱健身的网友共同遵守。

《倡议书》指出,开展广场舞、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建议夏季在21:00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3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如遇重要活动、事件时应暂停活动。

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参与锻炼。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

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健身,遵守健身场所规章制度,爱护健身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借全民健身名义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活动。

省体育局要求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引导健身人群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自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系推广静音广场舞,通过活动示范的方式组织和规范健步走等群众自发健身团体健康发展,规范开展活动。

编辑: 曹娟   责任编辑:李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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