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更好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该局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分类,将工程建设类别分为14类。特别针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房屋建筑类等特殊项目制定了3类审批流程,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投资中小型建设项目审批,对总面积不大于10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地上不超过18层,地下不超过1层的社会投资房建项目(不含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出台实施细则,制定流程图,实行“双流程”审批。
“主流程”将立项用地阶段和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办理,企业无须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直接发包通知书,改为承诺制。企业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自主启动“副流程”审批事项,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等7个事项可在开工前任意时间申请并联办理,在开工前办结即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放)许可等8个事项可在施工期间任意时间并联办理,在竣工验收前办结即可。
社会投资中小型建设项目涵盖项目范围广,操作性强,整个审批流程机动灵活,消除冗余事项,释放企业活力。全流程最多审批39个事项,24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审批。
按照“能减必减”“能压则压”的原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 “对标、寻标、竞标”的方式 ,对标省内最优,学习全国先进,刀刃向内,自我超越,全面压缩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审批事项相对非中小型房建项目取消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17项审批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比国家改革目标的120天缩短了80%,比省改革目标的100天缩短了76%,有效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质、提效,实现企业与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站式办结”,大大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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