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的董女士1月11日求助称:“2020年12月8日,我骑电动三轮车与出租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负全责,但我住院治疗并出院后,保险公司迟迟不进行理赔。”
记者报告:“2020年12月8日,我骑电动三轮车与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董女士说,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出租车全责的事故认定书,“从事故发生住院,一直到2021年11月6日我出院,只有在最初时,保险公司与车主分别垫付了1.8万元和1.1万元的住院费用,此后就一直没有再给理赔”。
董女士称,交通事故发生后,她就在商丘市中医院住院治疗,333天共花费11.9万余元。因自己家庭情况不好,后续治疗费用都是四处借来的。出院后,出租车参保的诚泰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及时理赔,却迟迟没有赔付。
接到董女士求助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了诚泰财产保险公司永城分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孙威进行了回复。
“从董女士开始住院,我们就一直在协商处理。”孙威称,董女士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并不严重,主要为“软组织损伤”,同时,董女士还患有其他疾病,在核定理赔金额的时候,与本次事故无关的医疗费不能进行理赔,“核定的理赔金额是14.5万元,后来在调解中,尽量照顾伤者,我们同意了15万元的理赔金额,但伤者又提出因需要再治疗,要求增加3万元”。
孙威说,车辆的商业险理赔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保险公司也积极协商理赔适宜。因董女士对核定的理赔金额不认同,后期进行起诉,“法院的诉前调解,因金额没有协商一致而失败,现在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理赔了”。
“董女士可以申请第三方鉴定,走司法程序。”孙威称,因诉前调解失败,董女士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进行理赔,“可能法院认定的金额会比我们多,也可能会比我们少”。
就此说法,董女士并不认同。她称,自己住院近一年,不但要支付陪护费用,还要承担后续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提出的理赔金额,无法保障这些支出。此外,自己并未起诉到法院,因耗费不起时间、精力与金钱,“道交人员还在帮忙调解,现在调解并未结束”。
董女士提出,考虑到春节临近,以及难以耗费时间、精力去起诉,希望能够根据之前协议的金额尽快理赔。
对董女士的说法,孙威依然表示,诉前调解失败后,保险公司无法协商理赔,只能通过法院判决。
“民事纠纷的调解,始终都可以进行,无论是诉前、诉中,还是诉后。”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获悉,该类纠纷,无论是在起诉前、起诉中,甚至是判决后,双方依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感谢记者帮忙,春节前协商好了。”2月9日,董女士对记者说,经过道交人员帮助,她在春节前与保险公司就理赔金额达成一致,1月27日,14.6万元的理赔款已经到账,“借了很多钱,还有贷款及利息,实在是拖不起了,就同意了保险公司提出的理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