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须谨慎
宋立民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1-12-15 23:59
“南通抢甘蔗事件”已经成了“旧闻”,但是,余音未消之际,笔者还是想作一点思考。
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十几个制服壮汉,强行对七旬老人暴力执法,引发汹涌舆情。当然,处理是很及时的——事发3天后的12月8日,迅速有了下文:三星镇与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外包合同解除,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单;三星镇镇长诫勉、副镇长政务警告;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或政务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关系。
“快刀斩乱麻”,迅速平复舆情,值得点赞。
不过,这个“快”,还是没有人家惹事单位——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快。前一天即7日下午,该公司急急忙忙“物归原主”之外,还购买了被抢老人2000多根甘蔗!
抖音上至今还有帅哥洋洋得意曰:结果皆大欢喜!
与老人的并不原谅一样,笔者还真的“欢喜”不起来。
就在今年9月,网上爆出一段江苏南通城管摔打一名老人的视频,执法者没收了老人的杆秤准备拿走,老人要求归还,城管队员把杆秤弄断扔在一边,又把老人拎起来直接重重摔在地上,当时就引发路人强烈不满,网友们更是义愤填膺。处理的结果是“队员已被停职调查,违法殴打老人的城管队员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为什么新闻还没有“凉”,甘蔗又被抢呢?
更大的疑问在于:没有执法权的人为什么去“执法”了?莫非城管执法工作也可以“外包”?有专家论证: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扣押、查封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市容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并没有权力实施该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即便老人卖甘蔗影响市容市貌、有违法行为,需要实施扣押,也应当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实施。换句话说,大家对于抢甘蔗的人的资质大有怀疑。无奈南通各方面至今没有给出解释。
更要命的“新闻次生灾害”在于,看看那份外包合同,“阅历丰富”的笔者还是吃了一惊:静通公司今年4月份与当地街道办签署委托协议,承包市容环境管理项目,费用总金额为2437万余元,服务期限为3年。
我们不能不说:那家街道办好有钱!
有网友直接发问:一个管理市容的外包公司,需要2437万元之多吗?更有媒体了解到,涉事公司承包该项目时,曾被竞标对手举报不正当竞争,原因是招标文书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就像为这家公司量身定做的一样——究竟有这回事吗?主管部门能不能说清楚呢?
笔者不算太懂“法”,但隐隐约约感觉到,如此的“购买服务”,购买了如此的“服务”,是否涉嫌渎职?“话都没有一句,直接抢甘蔗”,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用行政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一下呢?还是要替某些基层领导捏一把汗。
一言以蔽之,“快刀”有时候还真斩不了“乱麻”,甚至,有时候会让旁观者认为在“丢卒保车”。因此,处分之后还请调查并公布结果:“购买服务”的2437万元是谁的钱?究竟咋花的?
编辑: 杨宁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