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的酒精能用矿泉水瓶装吗 最好别这么做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20-02-17 15:53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常备75%的乙醇(俗称酒精)进行家庭和个人消毒。那么,75%的乙醇可以装在矿泉水瓶里吗?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东洲在12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称,最好别这么做。

李东洲指出,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可有效灭活病毒。但这些消毒用品还具有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如果使用储存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中毒、灼伤等安全事故。

居民在家中储存酒精时,单瓶包装不宜超过500毫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酒精容器应首选玻璃或专用的塑料包装,必须有可靠的密封,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也尽量不要使用普通矿泉水瓶等非专用包装物盛放酒精。应将包括酒精在内的消毒用品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酒精蒸汽遇空气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燃烧。”李东洲说,当空气中的酒精含量在3.3%以上时,我们日常穿衣服产生的静电也会引起酒精闪爆。

因此,在室内使用酒精消毒时,要确保良好的通风,使用过的毛巾等应用清水清洗后置于通风处晾干。在使用酒精前,要清除使用地周边的易燃物,使用时不要靠近热源、避开明火;用酒精给电器表面消毒前,应先关闭电源,待电器冷却后再进行。

此外,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次氯酸钙等)具有一定的氧化性、腐蚀性以及致敏性,与其他酸类物质混用,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剧毒气体(如氯气),刺激人体咽喉、呼吸道和肺部而引发中毒。

在调配及使用含氯消毒剂以及过氧乙酸的时候,必须佩戴橡胶手套,并且严禁与其他消毒或清洁产品混合使用,尤其不能与酸性物质接触,尽量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必须使用时浓度要低,浸泡的时间不宜过长。过氧乙酸消毒液具有一定的毒性,在室内喷洒消毒时浓度不宜过高,以免危害人体;过氧乙酸还对金属有腐蚀性,不能用于对金属物品的消毒。 据新华社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03-2016 商丘网 版权所有

首页  |  商丘  |  专题  |  网视  |  图片  |  金融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疫情新热点 专家来解读
75%的酒精能用矿泉水瓶装吗 最好别这么做
2020-02-17 15:53     商丘网——京九晚报   我要评论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常备75%的乙醇(俗称酒精)进行家庭和个人消毒。那么,75%的乙醇可以装在矿泉水瓶里吗?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东洲在12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称,最好别这么做。

李东洲指出,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可有效灭活病毒。但这些消毒用品还具有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如果使用储存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中毒、灼伤等安全事故。

居民在家中储存酒精时,单瓶包装不宜超过500毫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酒精容器应首选玻璃或专用的塑料包装,必须有可靠的密封,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也尽量不要使用普通矿泉水瓶等非专用包装物盛放酒精。应将包括酒精在内的消毒用品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酒精蒸汽遇空气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燃烧。”李东洲说,当空气中的酒精含量在3.3%以上时,我们日常穿衣服产生的静电也会引起酒精闪爆。

因此,在室内使用酒精消毒时,要确保良好的通风,使用过的毛巾等应用清水清洗后置于通风处晾干。在使用酒精前,要清除使用地周边的易燃物,使用时不要靠近热源、避开明火;用酒精给电器表面消毒前,应先关闭电源,待电器冷却后再进行。

此外,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次氯酸钙等)具有一定的氧化性、腐蚀性以及致敏性,与其他酸类物质混用,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剧毒气体(如氯气),刺激人体咽喉、呼吸道和肺部而引发中毒。

在调配及使用含氯消毒剂以及过氧乙酸的时候,必须佩戴橡胶手套,并且严禁与其他消毒或清洁产品混合使用,尤其不能与酸性物质接触,尽量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必须使用时浓度要低,浸泡的时间不宜过长。过氧乙酸消毒液具有一定的毒性,在室内喷洒消毒时浓度不宜过高,以免危害人体;过氧乙酸还对金属有腐蚀性,不能用于对金属物品的消毒。 据新华社

编辑: 田戈   责任编辑:李瑾瑜
  相关阅读:
百姓呼声 进入频道 >>
绿化带内 单车“睡觉”
已完成雨、污水管网 ...
慢性病门诊如有不便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
电缆线坠落 成了“绊马索”
精彩图片 进入频道 >>
又出院5人!我市已有...
爱心少年郭佳俊 执勤...
慰问基层值守工作人员
鑫胜缘公司向梁园区 ...
党媒推荐 进入频道 >>
    版权声明:商丘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主管: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 主办: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网联系电话:0370-2628098

    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0120156001 豫ICP备05019403号 公网安备 41140202000008号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