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养鱼”和解执行案件受称赞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贺德威 卢淼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12-10 03:27
近日,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活水养鱼”的方式和解了一起执行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申请人筹集欠款争取了时间,达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今年8月,柘城县人民法院受理张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原来,张某和王某系多年好友,2018年2月,王某为扩大生意经营向张某借款10万元钱,后来王某生意失败,不但没能挣回本钱还负债累累。张某通过法院生效的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笔借款。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住所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王某在银行、不动产、车辆和工商方面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找到王某时,王某积极主动承认借款事实,并向执行法官保证这笔钱一定会还,只是眼下真的拿不出来。法官看到王某住处非常简陋,走访其邻居得知,王某不是赖账的人,生活真是很拮据,暂时没有履行能力。
法官认为如果对该案强制执行,效果并不好,于是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叫到一起,如实向申请人说明了王某的情况。王某也积极承认借款事实,表示会努力筹集钱,争取早日把欠款还清。最后申请人谅解了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与被执行人王某签了和解协议,同意被执行人在两年内通过打工等形式陆续把欠款还清。
这种“活水养鱼”的方式既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达到了很好的执行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
编辑: 吴先锋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