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成为城市最亮丽的底色
焦风光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11-11 23:31
高空乱扔“垃圾弹”、“马路刘翔”跨护栏、宠物随处乱排便、快车道里发传单、公共场所不排队、赤膊光膀声震天……这可不是一首打油诗,而是某地投票产生的“十大城市陋习”。相信这些不文明的举动每个人都遇见过,今后,如果再做出这样任性的举动,就有可能被被“法办”。近日,《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通过。《条例》作为我市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文明被誉为衡量社会进步的一把“标尺”。评价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并不是看它有多少高楼大厦、有多少广场绿地,更重要的是看广大市民的精神风貌和内涵素养。“面子”再光鲜,如果“里子”污浊不堪,城市形象定会黯然失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列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水平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目的就是站在时代前沿,引领风气之先。
近年来,我市开展形式各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市民的综合素质和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但仍有一些陋习映入眼帘,仍有一些不和谐的事发生在身边: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车辆乱停乱放、遛狗不牵绳影……这些陋习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对于不按套路出牌,不守规则的人,当道德谴责无济于事时,法律就应挺身而出,为文明护航,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在时代有要求,群众有期盼,现实有需要的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无疑会加快城市的文明步伐,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文明素质重在实践,重在养成。不难看出,无论是公共秩序篇、交通出行篇还是社区生活篇,《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细”。从上下楼梯主动避让到车行积水勿溅他人,从行车关闭远光灯到遛狗时要及时清理粪便,这些细小的陋习无一不贴近民生,无一不是民心所盼。尽小者大,慎微者著。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推动城市文明从“小步”向“大步”迈进,就该以法治方式树立文明标尺,将文明的理念植根于心,潜移默化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使文明成为推动社会不断前行的力量。
举手投足之间,展显文明风范。《条例》很快就要实施了,相信这部地方性法规,能成为一股清流,让文明成为城市最亮丽的底色。
编辑: 贺宇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