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噪声若扰民 可拨打110投诉
商丘网—京九晚报 2019-05-15 06:26
近日,梁园区的李先生求助称,文化路与归德路交叉口东约200米路北的一家加油站,为了招揽顾客,长期播放高音音响,对附近居民、工作单位办公造成干扰。以前就有人反映过此事,当时也有所好转,但现在又开始噪声扰民了”。
“这家加油站促销的时候,使用高音音响不停播放促销信息。”李先生说,音量很大,尤其是在中午,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接到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记者多次前往文化路与归德路交叉口东约200米路北京九石化加油站,却并未发现该加油站使用高音音响播放促销信息。
附近的商家告诉记者,之前该加油站确实使用了高音音响播放促销信息,但附近居民向有关部门举报后,已经得到了制止。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遇到以下违法情况,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在市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音量过大造成扰民(如广场舞);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如麻将声);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其噪声从家庭室内发出且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烧烤摊、大排档等没有采取隔音措施造成顾客喧哗声、猜拳声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对以上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京九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鲁超
编辑: 姬艳峰 责任编辑: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