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任女士因购买新房在农行梁园区支行申请房贷30万元,并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一年期的农银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0万元,交纳保费900元。
2017年6月,任女士不幸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被诊断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右侧第2—7、左侧第2—10肋骨骨折)、创伤性休克、肺部挫裂伤、胸骨骨折、左侧髋关节脱位。任女士报案后,农银人寿商丘中心支公司理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出险经过及伤残鉴定情况,确认任女士因意外导致的伤情符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的8级伤残标准。
2018年1月31日,在任女士提交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后,该公司当天即完成结案。农银人寿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按照保险金额的30%,将一笔90000元的理赔款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梁园区支行对公账户,代任女士偿还了部分购房贷款,缓解了客户还款压力。
据了解,借款人在贷款时如果投保农银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若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农银人寿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主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列明的伤残项目的,农银人寿将按照一定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以避免借款人及其家庭在遭受意外时背负高昂债务。如果理赔时客户的贷款未还,农银人寿将代其偿还未清偿的债务;如果贷款已还清,在出示还款手续后,投保人或受益人可直接从农银人寿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