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向各县(区)扶贫办转发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保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县(区)扶贫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和《中国保临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签署《保险扶贫合作协议》和商丘市精准扶贫工作实际,抓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关于保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此方案的实施,对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探索”保险+精准扶贫”新模式,切实保障脱贫成果,全面提升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效果和政策效能具有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