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商丘网—商丘日报 2015-03-30 08: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公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6日补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