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4-10-14 16: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位于商丘市睢阳大道以西、包河以东、民主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2743.9m2,规划用地面积为66531.42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9527.7m2,其中安置房面积为82753.61m2,商品房面积为94195.56m2(其中9725m2为公租房)、划居住户数为1590户,商业建筑面积19725.56m2。配套建设配电室、公厕、热交换站、幼儿园、会所及物管中心、地下车库等设施。项目配套建设有幼儿园,建议其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期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和篷布覆盖、施工场界四周2.5m以上硬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地面硬化、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项目区内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为泥浆废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3)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开挖土石中部分作为施工场地平整的回填土过剩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停车库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且周围有大面积绿化,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商丘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和换热站等运行时产生的。项目各种水泵和换热站设备均位于地下独立设备内,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后,经采取减震措施、房屋隔声降噪后,降噪量约20-30dB(A),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各产噪设备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住宅及配套的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运营后的废气排放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之内,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书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耀圣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子永

地址:商丘市睢阳大道与民主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136897068099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棟8层804室

联系人:李水运     电话:010-84885316   0371-601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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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位于商丘市睢阳大道以西、包河以东、民主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2743.9m2,规划用地面积为66531.42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9527.7m2,其中安置房面积为82753.61m2,商品房面积为94195.56m2(其中9725m2为公租房)、划居住户数为1590户,商业建筑面积19725.56m2。配套建设配电室、公厕、热交换站、幼儿园、会所及物管中心、地下车库等设施。项目配套建设有幼儿园,建议其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期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和篷布覆盖、施工场界四周2.5m以上硬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地面硬化、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项目区内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为泥浆废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3)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开挖土石中部分作为施工场地平整的回填土过剩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停车库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且周围有大面积绿化,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商丘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和换热站等运行时产生的。项目各种水泵和换热站设备均位于地下独立设备内,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后,经采取减震措施、房屋隔声降噪后,降噪量约20-30dB(A),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各产噪设备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住宅及配套的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运营后的废气排放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之内,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书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耀圣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子永

地址:商丘市睢阳大道与民主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136897068099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棟8层804室

联系人:李水运     电话:010-84885316   0371-60141002  

 

 

 

 

责任编辑: 马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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