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4-10-14 16: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宋木林村“城中村”(御龙湾)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位于商丘市睢阳大道以西、包河以东、民主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2743.9m2,规划用地面积为66531.42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9527.7m2,其中安置房面积为82753.61m2,商品房面积为94195.56m2(其中9725m2为公租房)、规划居住户数为1590户,商业建筑面积19725.56m2。配套建设配电室、公厕、热交换站、幼儿园、会所及物管中心、地下车库等设施。项目配套建设有幼儿园,建议其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期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和篷布覆盖、施工场界四周2.5m以上硬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地面硬化、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项目区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为泥浆废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3)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为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以下措施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③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④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⑥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废弃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纸类、木制品、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使用或销售到废品收购站处理。开挖土石中部分作为施工场地平整的回填土,过剩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停车库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且周围有大面积绿化,汽车尾气排放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商丘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和换热站等运行时产生的。项目各种水泵和换热站设备均位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营后,经采取减震措施、房屋隔声降噪后,降噪量约20-30dB(A),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各产噪设备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住宅及配套的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运营后的废气排放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之内,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书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耀圣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子永
地址:商丘市睢阳大道与民主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136897068099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1棟8层804室
联系人:李水运 电话:010-84885316 0371-601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