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
2014-09-01 09:40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放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现将2014年中秋节放假公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9月6日(星期六)至8日(星期一,中秋节)放假公休,共3天,9月9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