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古城刘隅首西一街有一处清末民居,20天前,其中6间完好的房屋被拆掉,青砖被变卖。多人认为,古代建筑作为历史的见证,应该去保护,而不是毁掉。睢阳区文物局有关负责人称,该古民居被拆之前,房主并没有上报给他们。
据古城居民刘先生等知情人介绍,这处古民居原本是24间,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房屋已经坍塌,前些年,吴艳民(音)买下居住。后来,文物部门还对该古民居挂上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保护建筑”的牌子。而就在20天前,吴艳民打算在该处建新房,就把6间房子拆了,完好的青砖也被卖掉。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多数房屋已经倒塌,很多砖头堆在地上,东侧有几间房屋的屋顶已经塌掉,北侧有两间完好的房屋。记者敲门后,房主吴艳民打开了房门。
吴艳民说,这些房屋是他10年前买的。他打算在房屋的旧址上建座新房,所以就拆掉了其中的3间,拆下的砖以每块0.65元的价格卖了,其他的房屋是自然坍塌的。“这些房屋只是老房子,并不算什么古建筑。”吴艳民说,既然他花钱买下了这些房屋,就有权进行处理。
部分古城居民则认为,文物部门在此挂牌倡议大家保护,而吴艳民把房屋拆掉确实不妥。
睢阳区文物局文物保护办公室主任陈茂领告诉记者,这处房屋是清朝末年的古民居,1994年,文物部门曾以政府的名义挂牌保护。他们曾多次找过吴艳民,让他对年久失修、已经破损的古民居进行维修,但吴艳民一直没修。陈茂领说,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对古城内所有的房屋进行改建、重建,必须要上报给文物、规划等部门。但吴艳民在处理该处房屋的时候,并没有上报给文物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