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河南省省辖市和县(市、区)如果能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将会受到省政府重奖。“奖品”是2008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万元以上的奖金和2008年度的建设用地报批批次等。
4月18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关于黏土砖瓦窑场拆除复垦工作相关奖励政策的意见》。这些奖励政策是: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的省辖市和县(市、区),每复垦已拆除窑场占地1000亩,奖励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0亩。在确定下达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计划时,从省本级留成部分中单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受到省政府表彰的先进省辖市和县(市、区)的土地复垦。每个先进省辖市拨付200万元,每个先进县(市、区)拨付100万元。在建设用地报批方面,全部拆除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并复垦黏土砖瓦窑场占地80%以上的省辖市和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可以增加1个、每个省辖市可以增加2个2008年度建设用地批次。
据悉,截至2007年12月31日,河南省累计拆除黏土砖瓦窑场7720个,占实有总量的88%,复垦整理土地20.4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