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我市把环境保护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商丘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大力实施“两强、两严”四项措施,着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经济保持13%以上的速度增长的同时,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升反降。2007年,全市五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8%,位居全省第五位,浍河黄口、包河马桥、大沙河包公庙、惠济河砖桥4个国、省控断面COD值较2006年分别下降了18.4%、27.4%、12.7%、和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6天,优良率为90%,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3900吨,较2006年下降了4.343%。
──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管理,建立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为加强目标管理,我市印发了《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考核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年底考核环境保护工作 “一票否决”制度,纳入干部业绩考核。市政府还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管企业分别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将环保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统一实施考核。
──强化污染减排,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着力构建“三大体系”,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导入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了科学的指标体系,严格的考核体系,准确的监测体系。大力实施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截至目前,已有9家企业完成了深度治理,5家完成了清洁生产改造,尚有17家企业正在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中。大力实施监管减排,对38家市控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全程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杜绝了超标排污行为。
──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从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杜绝污染源“一面治理,一边增加”的问题,我市从源头把关,实施“四不批”“十不受理”。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建设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指标地区内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10种情况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同时,实行工商、发改、土地等部门联席办公制度。“十一五”以来,我市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始终保持在100%。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针对时有发生的环保违法行为,我市硬起手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及时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设立了12369环保热线,鼓励社会监督检举企业不法排污行为。同时,开展了多次环保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活动。对一些多次违法、久拖不决的企业,实行监察部门、环保部门联合挂牌督办,限期办理。 “十一五”以来,该市共开展执法检查十余次,立案查处不保违法行为100余起,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